2008年11月27日,星期四(GSM+8 北京时间)
浙江法制报 > 第七版:法境 改变文字大小:   | 打印 | 关闭 
说说我们院里的“春天的故事”
王伟

  蓦然回首,祖国改革开放已走过了30年。虽说30年的时光,可谓弹指一挥间,但巨大的变化,我们是看得见,摸得着的。现在,我将亲身感受到的改革开放带给法院的巨大变化说一说。
  1980年12月,我从部队退伍至海盐县人民法院民庭工作,成为法院的一名书记员。老法院的办公场所是与县公安局合并在一起的,全院上下没有一台风扇,更没有一台取暖器,可谓夏热冬寒。平时外出送达、调查取证仅靠庭里的一辆破旧自行车前往。直到1983年,法院终于有了第一辆“万山”牌囚车。虽然有了车子,但也只是在有重要活动的时候才可以使用的。
  30年如歌岁月,法院与共和国一样,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。法院办公场所经过两次搬迁,现已由破旧的简易房发展到今天的威严气派的6层办公大楼,并实现了办公区和审判区的分离,告别了在办公室开庭审案的历史,法院内设机构也逐步完善,由“两庭二室”增至11个庭处室。书记员从耳听笔记到电脑速录,案卷也通过电脑归档。庄严的法袍替代了过去的肩章、大盖帽,体现了中国的法治逐渐和世界接轨。
  最高人民法院制定的《人民法院五年改革纲要》,系统地提出了法院改革的目标和任务,大大加快了人民法院改革的速度,提高了法院审判、执行、队伍建设、基础设施建设等各项工作的改革进程。海盐法院干警队伍不断壮大,从1980年的17人逐年递增到目前的80余人,全体法官及其工作人员的政治素质、业务水平明显提高,案件的收案数和审结率逐年攀升,从当时每年收案不足100件发展到今天年收案6000多件,一辆辆崭新的轿车、面包车、越野车等各种类型警车和庄严的审判庭彰显着法律的神圣和尊严。
  走过30年改革开放的历程,我们真切地感受到了国家对法院建设的关心和投入,真切地感受到了改革开放带动法院建设前行的步伐。“春天的故事”唤醒了东方神州,暖透了大江两岸。当代年轻法官们,坐享了改革开放的成就和前辈们创造的成果,更应抓住盛世良机,立足岗位,励精图治,开拓进取,做好本职工作,判准每一个案,开好每一次庭,促进公平正义,维护和谐稳定。